花千万元购房变“墙景房”,索赔被拒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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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女士计划购买上海普陀区某小区的墙景房一套住房。在挑选户型时,花千她注意到东边套的元维权户型除了南北通透外,东侧还设有窗户,购房采光和视野都更为理想,变索因此她以高出其他户型的赔被价格,总共花费1000余万元买下了该小区的拒何一套东边套期房。然而,墙景房到了交房之际,花千汤女士实地查看后发现,元维权房屋东侧的购房窗户竟被一堵巨大的墙体完全挡住。她原本期待的变索边套三面采光优势不复存在,反而让人感到十分压抑。赔被

  为此,拒何汤女士找到了小区开发商。墙景房但开发商回应称,这堵墙是小区为满足消防强制性要求而设置的防火墙,在最初的设计图纸中就已存在,符合相关规定。售房时用于展示的楼盘沙盘上也标注了防火墙的位置。可汤女士清楚记得,自己选房时,开发商提供了房屋户型宣传册以及相关的告知书,这些材料中都没有提示这套房子窗户外面会有墙体。双方协商未果,汤女士便一纸诉状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房屋折价损失52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开发商掌握着规划设计方案,熟悉结构布局,有义务也有能力向购房者披露房屋及其周边的瑕疵信息。法院仔细核查了开发商提供的各类宣传和公示材料,发现了几处关键问题:其一,开发商印发的宣传册中,与汤女士所购房屋相同户型及位置的示意图上,并未标注外侧的防火墙。宣传册是购房者了解户型最直接的途径,若没有明确标识,购房者很难知晓房屋的实际状况。其二,虽然沙盘模型显示这栋楼的外立面与其他楼栋存在一定差异,但受限于沙盘的尺寸比例,难以要求购房者在有限的选房时间内对这些细微差别做出准确辨别。其三,“楼书”即售楼说明书,是开发商告知项目不利因素的最正式文件,其中对汤女士购买的3号楼东侧这堵防火墙,并未进行特别提示。

  因此,法院认定,尽管开发商履行了部分告知义务,但未能做到充分提示和告知,影响了汤女士作为买受人的选择权。综合考量后,法院判决开发商赔偿汤女士损失20余万元。

  法官提醒,购房时仅看“楼书”和沙盘远远不够,务必仔细查阅售楼处公示的周边环境和不利因素。对于自己特别关注的细节,可以要求写入合同补充条款。对开发商而言,仅凭消防设计合规或部分材料中有笼统提示,并不能完全免除责任。如实、全面、清晰地向每位购房者告知其所购房屋的具体不利因素,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 人民日报 》( 2026年08月20日 1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