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8月19日电 (记者吴储岐)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近日通报了5起涉及社会团体分支机构及代表机构的违法典型案例,问题涵盖违规设立分支机构、超出核定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对代表机构管理不到位等方面。此次通报的案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违反规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案”“北京宜春企业商会违反规定设立分支机构案”“山西省晋绥边区历史文化研究会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违反规定设立分支机构案”“项城防水协会违反规定设立分支机构案”以及“河北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会对代表机构疏于管理案”。
山西省晋绥边区历史文化研究会在未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研究通过的情况下,擅自设立分支机构岚县红色文化专委会;同时,该研究会还存在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住所变更后未按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等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关于“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的规定,以及《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第三条关于“社会团体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的要求。2026年3月,山西省民政厅对该研究会作出停止活动六个月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河南项城防水协会未经批准,擅自跨区域设立项城防水协会青海分会,该分会随后在青海省西宁市违规发展会员并收取会费。这一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关于“社会团体不得设立地域性的分支机构”的规定。项城市民政局联合业务主管单位对该协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责令其限期整改。该协会随后按要求撤销了项城防水协会青海分会。2026年7月,河南省周口市项城市民政局依法对项城防水协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 人民日报 》( 2026年08月20日 13 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