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8月25日电 (记者王者)山东省委社会工作部近日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基层议事协商工作的山东指导意见》,目标是规范推动基层议事协商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基层机制进一步增强党建引领下的议事基层治理效能。
该指导意见强调,协商要遵循协商于民、山东协商为民的规范原则,以扩大有序参与、基层机制推进信息公开、议事加强议事协商、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山东健全由乡镇(街道)、规范村(社区)党组织主导的基层机制基层议事协商制度体系,着力提升基层议事协商的议事能力与实际效果。
指导意见还提出,协商要丰富议事协商内容,落实乡镇(街道)、村(社区)协商目录的动态修订机制,依据不同层次和地域特点,合理界定议事协商事项。同时,扩大议事协商参与主体,在确保利益相关方参与的基础上,积极吸纳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志愿者以及新就业群体等加入。在规范议事协商程序方面,一般应遵循征集确定议题、明确参与主体、通报协商信息、组织开展协商、公示协商结果、推动成果实施等步骤。
《 人民日报 》( 2026年08月26日 10 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