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生态账本记下一只小水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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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箱子里装的都是什么?”

“就是一些普通的小水鸭,没什么特别的。”

时隔两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边境检查站的执法人员仍对当时的情景历历在目——打开一批托运箱进行例行检查时,他们发现39只俗称“小水鸭”的野生鸟类挤在狭小的空间里,羽毛凌乱,已出现中暑脱水症状。另有127只被藏匿于住处,其中21只不幸死亡。

“小水鸭”究竟是何物?防城港的乡亲们对此再熟悉不过。其学名为栗树鸭,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鸟类,常年栖息于红树林,依赖滩涂饵料繁衍生息,是滨海湿地生态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案件移送至东兴市人民法院后,法官面临的难题远不止定罪量刑那么简单:栗树鸭已经死亡,生物资源损失无法逆转,这笔账该如何计算?生态环境资源损失又当如何修复?

法院为此聘任了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对栗树鸭的习性、栖息地乃至整个滨海湿地生态链进行了全面评估。专家认为,依托红树林司法保护修复实践基地实施替代性修复,既能改善栗树鸭的生存环境,又能同步修复滩涂、净化近岸水质,从源头上保护生物多样性。

最终,被告人庄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承担生态损害赔偿金。法院还特别判决,这笔生态损害赔偿金将专项用于保护、修复栗树鸭栖息的红树林生态环境。

判决虽已落定,修复工作才刚刚起步。借助这笔资金,法院在我国唯一的跨境红树林保护区——北仑河口国家级红树林保护区设立了红树林司法保护修复实践基地,累计培育管护红树林种苗约8000株,拆除非法矮围网围41张,清理海洋漂浮垃圾近15吨。

与此同时,被誉为“海岸卫士”的红树林也获得了一份特殊的“护身符”。围绕湿地生态保护,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联合检察机关,在东湾红树林湿地发布司法保护令,以司法强制力明确禁止在红树林保护区内挖塘、修坝、排放污水、倾倒废弃物等七类行为,将生态保护的“红线”直接划定在滩涂之上。

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东湾红树林湿地。人民网 高清扬摄

从预防到治理再到修复,背后是一笔实实在在的“经济账”:法治力量越坚实,绿色产业的底气就越充足,群众的“生态饭碗”也就端得越稳。

“环境好了,日子也跟着好。”附近村民表示,湿地环境改善后,当地的渔家乐和赶海体验项目随之增多,海鸭蛋养殖品质也得到了提升。

今日起施行的生态环境法典,首次专门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加强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明确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坚持预防为主、系统治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给一只“小水鸭”的“补偿”,正是法典精神在广西土壤中萌发的新芽。

广西的探索,是我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一个缩影。放眼全国,人民法院服务、融入、促推国家生态环境治理的努力已初见成效。“十四五”期间,人民法院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一审案件119.2万件,较上一个五年下降4.3%。截至2025年底,全国法院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组织2500余个,1700余家法院实行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归口审理。各地法院与相关主管部门共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1300余个。中国已成为生态环境专门审判机构覆盖最广、体系最完整的国家。

从一只“小水鸭”的命运,到一部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与施行;从红树林的替代性修复,到全国2500多个专门审判机构织就的保护网,法治的力量就体现在一棵棵被守护的树、一条条变清的河、一座座见绿的山之中。

今年盛夏,在这片红树林司法保护修复实践基地,招潮蟹、弹涂鱼在虬枝盘错的红树林间爬行跳跃,几只“小水鸭”悠然前来栖息、觅食。在法治的守护下,曾经受伤的生态链条正在重新“缝合”,红树林湿地焕发出勃勃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