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检察机关依法对侯维栋受贿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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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8月20日电 (记者李楠楠、薄晨棣)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侯维栋涉嫌受贿一案,已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侯维栋作出逮捕决定,罪名涉及受贿罪。近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已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侯维栋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进行了讯问,同时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起诉指控显示,侯维栋在担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信息技术管理部总经理,首席信息官,党委委员、首席信息官,党委委员、副行长、首席信息官,党委委员、副行长兼交银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以及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依法应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